1、木結構構件損傷的檢測可分為木材腐朽、蟲蛀、裂縫、災害影響和金屬件的銹蝕等項目;防腐木工程木結構的變形可分為節點位移、連接松弛變形、構件撓度、側向彎曲矢高、屋架出平面變形、屋架支撐系統的穩定狀態和木樓面系統的振動等。
2、木結構構件蟲蛀的檢測,可根據構件附近是否有木屑等進行初步判定,可通過錘擊的方法確定蟲蛀的范圍,可用電鉆打孔用內窺鏡或探針測定蟲蛀的深度。 href="http://hjmyffm/" target="_blank">湖南防腐木
3、當發現木結構構件出現蟲蛀現象時,宜對構件的防蟲措施進行檢測。
4、木材腐朽的的檢測,可用尺量測腐朽的范圍,腐朽深度可用除去腐朽層的方法量測。
5、當發現木材有腐朽現象時,宜對木材的含水率、結構的通風設施、排水構造和防腐措施進行核查或檢測。
6、火災或侵蝕性物質影響范圍和影響層厚度的檢測,可參照本章第2條的方法測定。
7、當需要確定受腐朽、災害影響木材強度時,可按本章第2節的相關規定取樣測定,木材強度降低的幅度,可通過與未受影響區域試樣強度的比較確定。在檢測報告中應對試驗方法及適用范圍予以必要的說明。 href="http://hjmyffm/" target="_blank">湖南防腐木
8、木結構和構件變形及基礎沉降等項目,可分別提供的方法進行檢測。 href="http://hjmyffm/" target="_blank">湖南防腐木批發
9、木樓面系統的振動,可按本標準附錄E中提出的相應方法檢測振動幅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