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標準中規定了 href="http://hjmyffm/" target="_blank">防腐木材技術條件主要為三個部分:外觀質量要求、使用分類要求、使用性能要求。 防腐木材外觀質量要求包括尺寸要求和材質要求兩個方面。其中,規定尺寸要求時,由于防腐木材是由定形加工后鋸材經防腐處理加工而成,一般是以半成品或成品在市場上流通、使用。因此,主要依據了GB/T 144《原木檢驗》、GB/T 153《針葉材鋸》、GB/T 4817《闊葉材鋸材》、GB/T 4822《鋸材檢驗》的相關規定。由于防腐木材一般要求在使用過程中避免二次加工,因此參照了JWPIAS—01(1999)《加壓式保存處理制材》中相關規定,對防腐木材尺寸偏差進行較為嚴格要求。對于非結構用防腐木材的材質要求,主要參照了GB/T 4823《鋸材缺陷》、 GB/T 153《針葉材鋸》、GB/T 4817《闊葉材鋸材》的相關規定。對于結構用防腐木材的材質要求,本標準規定應按照GB/T 50005—2003《木結構設計規范》的相關規定。 湖南防腐木防腐木材使用分類要求,主要參照了GB/T 22102—2008《防腐木材》和LY/T 1636—2005《防腐木材的使用分類和要求》的相關規定。